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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10 10:25:12  发布人:教务处3  浏览量:59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补考(含缓考)将于9月下旬举行,现将补考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上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特别提醒:

1期末考试无故缺考、作弊、期末考试卷面0分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补考,直接重修,重修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缓考学生必须在网上进行报名,但无须缴交报考费。

3、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的“总成绩单”中查询免修免考受理情况,如教务处已受理成功,学生无需申请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教务网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910日至913日中午120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三)报名流程

1、学生凭账号进入教务网jw.xmxc.com,进入“教务系统(旧版)”—在“成绩管理-查看总成绩单”栏查询成绩,—在“考试报名—补考申请”进行报考。

特别提醒: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914日之前联系任课教师核查。若成绩有误,由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提交教务处后方可更改。

2、网上报名截止后,教务处将网上报名表发到各班级,届时各班级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将补考费(20/课程)交到财务科,然后将收据及报名表于914日中午1200点之前交到教务处(3),逾期不受理。

(四)其它说明

1请辅导员务必将补考报考事宜通知学生,逾期网上报考系统将自动关闭。

2、本次补考报名资格确认条件为网上报名成功和已缴交报考费。

3、未报名者不准参加考试。

4、补考时间和地点届时详见考务手册。

二、阅卷、成绩录入及报送工作

1、根据厦兴教[2011]8号《关于加强高职课程考核管理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学生课程补考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构成,总评成绩计分采取合格制

2、请阅卷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考务手册为准)在教务系统录入并提交成绩,并将补考材料交至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汇总材料后交至教务处(3)存档。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3),联系电话6369718陈老师。

 

 

          教务处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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