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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1-05-16 00:00:00  浏览量:821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已告一段落,检查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不少违反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近期学校教学督导反应的情况和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重申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的若干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通告全体教师(含兼职、兼课)并遵照执行。

一、教师要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换教学地点,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确有原因需要调课的,一律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批准。

二、上课时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课堂上要要求所有通讯工具处于静音;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活动。

三、每次上课都应清点学生人数,记录考勤情况;加强教室座位安排与管理;要切实负起管理课堂纪律的职责,对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敢于提出批评;对纪律特别差、缺课多的班级或学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

四、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严重违纪置若罔闻而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作为评聘和学年考核的依据。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要做到指挥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尤其是各二级学院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教学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师生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今后,学校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纪师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迁就姑息,并对所在教学单位进行通报。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