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考:潘秋勤 副主考:王纳共
考 务:陈 蓉 彭 萍
说明:
1、毕业重修时间为1月2日-1月9日,具体安排见安排表。
2、教师不可随意更改“统一辅导考试”时间,以免发生考试冲突。
3、开设2学期以上的课程,教师只需出一份综合试卷并做该门课程的综合辅导,学生只需考该门课程的综合试卷,教师在教务系统录入该门课程成绩时多条记录只需录入相同的成绩。毕业重修试卷由教师自行印制,教师需做好学生签到工作,考后教师将签到表和考试材料装订成册。
4、教师录入成绩时以“合格制”形式录入系统。教师在1月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将考试材料交到秘书处。各学院秘书在1月10日前将重修材料提交到教务处(三)存档。
5、请辅导员查看毕业重修安排表和学生报考名单。此次重修涉及的专业广,学生人数多,请辅导员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考试课程所适用的专业,以免考错或错过重修时间。
6、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三)陈老师05926369718
厦门兴才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