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启动2019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和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范围为我校2019年拟招生的高职专业(含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及要求依据《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以下简称“原则意见”,详见附件1)。
二、制(修)订日程安排
1、5月1日之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专业调研活动,调研内容包括行业与专业发展趋势、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及规格,与企业商洽开展共建专业等事宜。组织本专业的各类授课教师和学生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及专业教师关于本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设置、实践教学、教学方法及手段、应取得的证书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2、6月1日之前各专业团队进行岗位任务分析、课程内容分析及课程体系构建按《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和《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详见附件2)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并提交各教学单位。
3、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究、修改、论证。
4、6月20日前二级学院集中报送教务处。
5、6月30日前教务处汇总初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定。
6、7月6日前 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实施。
三、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分配,压实责任,注重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全员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避免照搬照用,切忌因人、因工作量设课。
2、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分析以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总结近几年专业改革的经验,明确制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方向和重点,尽量避免在执行中调整方案。
3、对涉及跨单位的课程,要吸收合作单位参与方案的制订,讨论研究设置合适的学时、学分、开设学期,避免在执行中因过渡集中或安排不合理造成教学资源不合理分配。
4、课程名称及课程代码统一沿用教务系统课程库课程信息,新增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制。
四、联系人:王纳共、陈蓉
附件1:关于制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x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2日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