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2021〕4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2021年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坚持质量原则,各二级学院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每个二级学院(部)推荐2-3项申报,学校评审之后择优上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材料包括: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一式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
(一)项目管理
1.请各二级学院(部)及时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2.各二级学院要对项目结题材料严格把关,对每个项目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材料包括:
《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包括EXCEL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由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各二级学院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材料报教务处,主题署“***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蔡娇香;联系电话:3151101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